4月1日,安护部首次查获旅客携带打火机充气瓶。

当天07:50,T3航站楼29号安检通道操机员许红玮发现旅客祝先生的随身行李内有一支压缩气瓶,经开箱检查确认,该物品为打火机充气瓶。随后,检查员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口头教育,旅客表示理解,对该打火机充气瓶作放弃处理。
本次查获的打火机充气瓶,直径约2.2CM,全长约9.5CM,容量标识显示为18毫升,拔开瓶盖可见约1CM的银色金属充气头,插入可充气式打火机充气孔后,可通过按压方式对打火机进行充气。据了解,一支气瓶可充满3至4支打火机。其检查难点在于X光机图像成像外形与普通喷雾剂类似,以及旅客包内其他物品与之叠放对图像判读造成的干扰。
安护部将继续加强对此类隐蔽性较强的违禁品的查控,严守空防安全底线,进一步增强清明小长假期间的安全管控,保证旅客平安出行。(吴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