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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护部首次查获旅客携带新型眼镜盒式点烟器
发布时间:2025-01-20 作者:张敏捷,沈星亮 阅读量:53

1月19日,安护部首次查获旅客携带新型眼镜盒式点烟器。

当天上午08:35,T4航站楼国际出发11号安检通道操机员邱尧,发现乘坐CA761次航班前往迪拜的旅客朱某随身行李内有一电子产品,X光机图像显示有异。经开箱检查确认,该物品为新型眼镜盒式点烟器。随后,检查员告知旅客,根据《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的相关规定,此类违禁品不得随身携带也不可以托运。旅客表示理解,对该点烟器作放弃处理。


该新型点烟器外观形似金属眼镜盒,打开上盖内有一副折叠眼镜,侧边为滑盖仓门,抽烟时打开滑盖,灭烟时关闭。其判图难点在于眼镜盒侧面有点烟器电池、电热丝等结构特征,但与日常随身行李内的充电器、水杯等金属物品堆叠时,特征不明显,且在其内部的金属材质眼镜遮挡下,具有较强的迷惑性。


春运客流高峰已来临,为加强对此类新型点火装置的查控,安护部将以往查获的特殊点烟器案例汇总成课件,组织全员学习,要求检查员加强警惕,提高查获率,扎实推进春运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张敏捷 文 沈星亮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