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安护部首次查获可充电爆音电子口哨。

当天07:56,T3航站楼29号安检通道操机员高嘉仪发现旅客于先生随身携带的双肩包内有一电子设备功能不明确。经开箱检查确认,该物品为可充电爆音电子口哨,由蜂鸣器和机身两部分组成。检查员告知旅客,根据《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的相关规定,蜂鸣器不得随身携带但可以办理托运。旅客表示对该物品作放弃处理。
本次查获的可充电爆音电子口哨与传统口哨不同,其检查难点在于X光机图像成像包内物品对蜂鸣器成像关键特征的遮挡。该口哨全长约13CM,外观类似黑色塑料外壳手电筒,机身一侧有保险按钮,机身正面有一圆形发音键。拨开保险按下发音键,蜂鸣器即可发出最高可达125分贝的蜂鸣声。据了解,人在100-120分贝环境下约一分钟即可暂时致聋。
下一步,安护部将以本次查获作为案例,组织全员学习,丰富全员新型禁限运物品衍生功能知识,筑牢空防安全防线,切实保障旅客平安出行。(吴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