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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护部首次查获旅客携带锌空气一次性充电宝
发布时间:2026-07-22 作者:陆余颖 阅读量:20

7月21日,安护部首次查获旅客携带锌空气一次性充电宝。

当天下午17:49,T4国内出发17号安检通道检查员杨淑然在操机岗位执勤时,发现一名旅客随身行李内有一电子产品成像疑似锂电池特征图像。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警觉,杨淑然立即通知开箱员对该行李进行开箱检查。经检查确认,该可疑物品为锌空气一次性充电宝,外包装标注“4000毫安时”,产品为撕开包装即用、用完即抛的一次性设计。经核实,该充电宝无3C标识,不符合民航局关于充电宝乘机的相关规定。检查员当场告知旅客周某,根据民航局相关规定,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的充电宝不得随身携带,也不能托运。该旅客对充电宝作自弃处理。

暑运保障工作启动以来,安护部持续强化对各类新型充电产品的查控力度,严格落实民航局关于充电宝乘机的各项规定。针对此次查获的锌空气一次性充电宝这一新型产品,安护部已将其X光机图像及实物特征纳入培训课件,组织全体操机员学习识别要点,进一步提升对新型、隐蔽性充电产品的判别能力。

下一步,安护部将持续关注新型充电产品动态,不断完善查控手段,在安检工作中做到“疑点不排除不放过”,切实筑牢民航安全防线。(陆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