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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护部首次查获新型气溶胶灭火装置
发布时间:2026-09-02 作者:宋瑜璇 阅读量:7

9月1日,安护部首次查获新型气溶胶灭火装置。

当晚21:20,在T4国际出发14号通道,开箱检查员张燕强对搭乘JD605航班前往马德里的旅客陈某进行开箱检查时,发现该旅客随身携带了2个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经核实,该装置内含60-70%高氯酸钾,这种成分主要用作发烟剂、引火剂、氧化剂和化学分析试剂,误触发后会产生高温,具有一定危险特性。根据《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的相关规定,此类危险物品既不得随身携带,也不可托运。经过安检人员现场耐心沟通与宣讲,旅客充分理解民航安检的管控要求,自行将装置带出隔离区邮寄处置,第二次过检确认无异常后正常放行。

“灭火装置”并不等于“安全物品”。不少旅客都存在认知误区,认为灭火装置属于安全设备,理应可以带上民航航班。下一步,安护部将把本次查获案例纳入全员培训教材,重点宣贯新型危险物品的识别要点,持续提升一线安检人员检查的针对性与敏感性,守牢空防安全关口。(宋瑜璇)